食品生产监管司党支部在扎实推进“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中,始终把高度负责、从严监管、务求落实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作为抓手,把创新监管工作思路作为着力点争创*工作业绩,展示了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实效,以实际行动保障食品安全。
一是完善监督管理法规,推动形成长效机制。食品司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始终牢记建设法治质检的宗旨和使命,以“五个好”和“五带头”为目标,不断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法制建设。起草并发布《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生产许可的条件、生产者质量义务、监督检查等内容。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科学监管、依法监管的指导思想,每个阶段都吸收各个相关方参与,多次召开研讨会,一次立法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反复修改。请北京市局、上海市局、山东省局和四川省局对辖区内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了试用或模拟审查,并组织辖区内几十家食品添加剂企业召开座谈会。力图理顺生产许可相关的各方面责任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责任,形成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相关当事方份内责任等责任链接。
二是创新监管思路,严格生产许可管理。为进一步加大监管工作力度,食品司党支部创新工作思路,将创先争优与监管工作相融合,针对食品添加剂品种众多,新品种层出不穷、标准缺失的实际情况,改革原来为每个产品写细则的惯例,制定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规定了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卫生部标准要求的工艺和检验要求,注重审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记录。和卫生部监督局多次沟通协调并深入研究,促使卫生部建立了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机制,极大推动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截止2010年年底,共发放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1958张。
三是依法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食品司党支部以创先争优为动力,针对日常监管、群众举报和媒体报道等发现的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隐患,积极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监督检查。在督促企业自查基础上,重点监督检查企业生产过程、原料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标识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直接布置开展食品用香精、面粉增白剂、食品添加剂甜蜜素、明胶、碳酸氢铵和冰乙酸等多项食品添加剂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依法处理。
四是从严监管,部署食品添加物质专项检查。按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部署和卫生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的加强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食品司高度重视,围绕重点整顿任务,及时做出安排部署。在卫生部提供的252个食品添加物质名单基础上,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各基层局逐一告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求其对照GB2760、GB14880、卫生部公告和相关名单,开展自查并报告其生产过程有无使用规定名单之外物质或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情况,基层局以此为基础,对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对于违规的,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按规定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依法向卫生部提出申请。